描述
二零一三年按疾病类别划分的住院病人出院及死亡人次及全港登记死亡人数 注: 1. 由二零零一年起,疾病及死因分类乃根据《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第十次修订本。二零零一年及以后的数字未必可与以往年份根据ICD第九次修订本所编制的数字互相比较。 2. 疾病类别的中文名称是以北京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分类合作中心所编译的疾病名称作为基准。 3. HA = 医院管理局; CI = 惩教署 4. * 指包括日间住院病人在内的出院人次及死亡人数。不包括在护养院接受治疗的住院病人。
注释
预览 - 样本数据的结构和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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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的额外资讯
建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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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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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 |
资料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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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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