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1年为基础年期的全港人口及就业数据矩阵
数据资源的详细资料
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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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1年为基础年期的全港人口及就业数据矩阵 |
数据提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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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署 |
数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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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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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 |
应用程式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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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应用程式介面 |
最后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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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更新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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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五年 |
描述
一般备注:
全港人口及就业数据矩阵(下称「数据矩阵」)由规划署编制,并定期更新,以配合根据人口普查而更新的人口推算。「数据矩阵」提供全港人口及就业分布未来年份的推算数据,供与发展或服务规划相关的政府部门及持份者作参考之用。
以2021年为基础年期的全港人口及就业数据矩阵(下称「2021基年数据矩阵」)于二零二四年完成,采用政府统计处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公布的全港人口推算作为规限总数。这套「数据矩阵」包括基年(即二零二一年)就人口及就业职位的估算数字,以及未来的两个年份(即二零二六年和二零三一年)的推算数字,并按18个区议会分区及五个次区域划分有关的人口及就业职位(见图一及图二)。
「2021基年数据矩阵」编制时采用的假设考虑了未来全港人口、就业结构、经济增长,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半政府机构及私营界别的已规划及已知最新的发展计划。日后,发展计划的假设或会与编制时有所不同。
特别备注:
人 口 的 涵 盖 范 围
「2021基年数据矩阵」中的人口是指陆上「居港人口」。「居港人口」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动居民」,外籍家庭佣工亦已计算在内。
(a) 「常住居民」指两类人士:(i)在统计时点之前的6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3个月,又或在统计时点之后的6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3个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论在统计时点他们是否身在香港;及(ii)在统计时点身在香港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b) 对于不是「常住居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他们在统计时点之前的6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1个月但少于3个月,又或在统计时点之后的6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1个月但少于3个月,不论在统计时点他们是否身在香港,会被界定为「流动居民」。
人口的地区分布通常以居住地点为基础,因此某一个地区的人口数目即是在该地区居住的人数。
就业人数的涵盖范围
就业职位是指在港的机构单位的全职或兼职职位总数,包括在职东主、自雇人士、临时雇员所担任的职位和外籍家庭佣工,但不包括在香港以外的机构单位的职位。
就业职位按所持有的职位数目计算,因此持有超过一个职位的人士会分开计算。不过,职位空缺则不会计算在内。
就业职位的地区分布通常以工作地点为基础,因此某一个地区的就业职位即是在该地区的职位数目。
地 理 分 界 系 统
这套「2021基年数据矩阵」所按的地理分界系统,是以两个层面列出人口及就业职位分布的估算和推算,分别为区议会分区和次区域。
区议会分区[1]
在区议会分区的层面,数据以18个区议会分区为界线来划分(见图一),方便撷取以区议会划分的人口及就业数据,以供土地用途及公共设施规划之用。
[1] 河套地区现时未被划入区议会分区,但在本数据矩阵被纳入元朗区计算。
次区域
整个香港亦可分为都会区、新界西北、新界东北、新界东南和新界西南五个次区域(见图二)。
免责声明
「2021基年数据矩阵」是根据许多详细的假设而编制的。当这些假设有任何变更时,所得出的结果可能会截然不同。尽管规划署编制「2021基年数据矩阵」时,已尽量采用当时可能得到的最佳假设和数据源,但参考当中数据的人士必须决定有关数据是否适合作某一目的或用途。对于使用数据而造成的任何后果,政府概不负责。
数据资源的额外资讯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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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建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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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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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资料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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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繁体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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