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1年為基礎年期的全港人口及就業數據矩陣
數據資源的詳細資料
數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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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1年為基礎年期的全港人口及就業數據矩陣 |
數據提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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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 |
數據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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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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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 |
應用程式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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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應用程式介面 |
最後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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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更新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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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五年 |
說明
一般備註:
全港人口及就業數據矩陣(下稱「數據矩陣」)由規劃署編製,並定期更新,以配合根據人口普查而更新的人口推算。「數據矩陣」提供全港人口及就業分布未來年份的推算數據,供與發展或服務規劃相關的政府部門及持份者作參考之用。
以2021年為基礎年期的全港人口及就業數據矩陣(下稱「2021基年數據矩陣」)於二零二四年完成,採用政府統計處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公布的全港人口推算作為規限總數。這套「數據矩陣」包括基年(即二零二一年)就人口及就業職位的估算數字,以及未來的兩個年份(即二零二六年和二零三一年)的推算數字,並按18個區議會分區及五個次區域劃分有關的人口及就業職位(見圖一及圖二)。
「2021基年數據矩陣」編製時採用的假設考慮了未來全港人口、就業結構、經濟增長,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半政府機構及私營界別的已規劃及已知最新的發展計劃。日後,發展計劃的假設或會與編製時有所不同。
特別備註:
人 口 的 涵 蓋 範 圍
「2021基年數據矩陣」中的人口是指陸上「居港人口」。「居港人口」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動居民」,外籍家庭傭工亦已計算在內。
(a) 「常住居民」指兩類人士:(i)在統計時點之前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3個月,又或在統計時點之後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3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統計時點他們是否身在香港;及(ii)在統計時點身在香港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b) 對於不是「常住居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他們在統計時點之前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1個月但少於3個月,又或在統計時點之後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1個月但少於3個月,不論在統計時點他們是否身在香港,會被界定為「流動居民」。
人口的地區分布通常以居住地點為基礎,因此某一個地區的人口數目即是在該地區居住的人數。
就業人數的涵蓋範圍
就業職位是指在港的機構單位的全職或兼職職位總數,包括在職東主、自僱人士、臨時僱員所擔任的職位和外籍家庭傭工,但不包括在香港以外的機構單位的職位。
就業職位按所持有的職位數目計算,因此持有超過一個職位的人士會分開計算。不過,職位空缺則不會計算在內。
就業職位的地區分布通常以工作地點為基礎,因此某一個地區的就業職位即是在該地區的職位數目。
地 理 分 界 系 統
這套「2021基年數據矩陣」所按的地理分界系統,是以兩個層面列出人口及就業職位分布的估算和推算,分別為區議會分區和次區域。
區議會分區[1]
在區議會分區的層面,數據以18個區議會分區為界線來劃分(見圖一),方便擷取以區議會劃分的人口及就業數據,以供土地用途及公共設施規劃之用。
[1] 河套地區現時未被劃入區議會分區,但在本數據矩陣被納入元朗區計算。
次區域
整個香港亦可分為都會區、新界西北、新界東北、新界東南和新界西南五個次區域(見圖二)。
免責聲明
「2021基年數據矩陣」是根據許多詳細的假設而編製的。當這些假設有任何變更時,所得出的結果可能會截然不同。儘管規劃署編製「2021基年數據矩陣」時,已盡量採用當時可能得到的最佳假設和資料來源,但參考當中數據的人士必須決定有關資料是否適合作某一目的或用途。對於使用資料而造成的任何後果,政府概不負責。
數據資源的額外資訊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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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建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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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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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資料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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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繁體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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