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發紅色識別標誌的燃氣車輛燃料系統維修工場
說明
識別標誌分紅藍兩款,紅色標誌代表設有獲批准應具報氣體裝置的車輛維修工場,可儲存總標稱容水量超過130公升石油氣(即一般而言,可儲存多於1個石油氣燃料缸);藍色標誌代表車輛維修工場不可儲存總標稱容水量超過130公升的石油氣(即一般而言,只可儲存1個石油氣燃料缸)。獲發識別標誌的車輛維修工場應將識別標誌展示於車輛維修工場的當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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