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為發揮地區上的積極性,政府在 2013 年推行「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 」。在此計劃之下,政府為每區預留一次過 1 億元撥款,以推行一至兩個能回應地區需要,並在地區達致明顯和長遠成效的社區重點項目。所有社區重點項目均由區議會建議、討論和同意,並經諮詢區內居民及團體意見,然後才付諸實行。 18 區合共推行了 27 個社區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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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資源的額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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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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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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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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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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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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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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