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在各科的成績分析
說明
2017年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共設24個甲類學科,當中19科設有中、英文試卷供考生選報;所有答卷,不論是採用中文或英文作答,本局均以同一評卷參考及評級標準處理。考生證書不會列出各科的應考語文。另設有40個乙類學科及6個丙類學科。每個考生最多可報考8科。
甲類學科的科目成績,共分五級(5、4、3、2、1),5級最高,1級最低,在第5級之內,表現最優異的考生 可獲5*級成績,隨後表現較佳的考生可獲5級成績。第1等級以下的成績不予評級,亦不會列於證書上。
乙類學科的評核工作由個別課程提供者負責處理。考生的成績經考評局審訂後滙報於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分為「達標」 及「達標並表現優異」,「未達標」的成績不會列於證書上。
丙類學科考試採用劍橋大學國際考評部(劍橋國際)高級補充程度科目的試卷進行考核,評分及成績評級等工作由劍橋國際負責。成績共分五級(a、b、c、d、e),a級最高,e級最低。e級以下的成績不予評級,亦不會列於 證書上。
這數據集包含各類考生在甲類學科、乙類學科及丙類學科各科的成績表現。
此數據集的知識產權擁有人: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數據字典
參考
讀取中...
數據資源
0 數據資源
0 個已選擇的項目
格式
其他資訊
維護者
公共事務及傳訊組
電話
電子郵件
數據集推薦
我們也為您提供了所選開始日期前的最近一個版本